2025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宁夏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4498),是教育部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75年,坐落于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唐和路211号。学校设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舞蹈表演共11个专业,有三年制大专、两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个学制。学校秉承“爱和责任”的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幼儿园教师等各类人才3万余名。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三)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四)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滨河新区唐和路211号
(五)学校邮编:750009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报考与录取
第五条 报考条件
(一)已经完成宁夏2025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三)身体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录取条件,色弱及色盲限制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
3.凡是不符合上述两项制度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如有隐瞒,入学后一经发现,将给予退学处理。
第六条 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4月5日。
(二)报名前准备工作:
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下载:“2025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保存到手机里并且打印一份纸质版,考生参加测试时要上交此报名登记表。
特别提醒:下载报名登记表前一定要将手机的字体设置为宋体。
(三)开始注册报名:
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右下角点击“招生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第七条 成绩构成及考试形式
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基础成绩:是指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的原始成绩。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
测试地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测试内容:语言表达、艺术素养两项,总分300分。
(1)语言表达(100分):根据现场抽取的题目,完成相关内容的阐述,时间5分钟以内。
(2)艺术素养(200分):音乐(或舞蹈)100分,美术100分。
音乐(或舞蹈):考生自选测试音乐或舞蹈。测试音乐的考生自备一首歌曲演唱,风格不限,清唱或伴奏均可,需要伴奏的考生自己准备伴奏设备(手机、乐器)时间在5分钟以内。测试舞蹈的考生自备舞蹈片段,种类不限,时间在5分钟以内。
美术(100分):简笔画主题创作,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在A4幅面上创作,时间15分钟以内,绘画工具由考场提供。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对文化基础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基础成绩排序,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九条 录取确认
按照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上报宁夏教育测试院进行录取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预录取结果由考生进入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学校网站自行查询。
第十条 录取政策
按宁夏教育测试院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参加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已经被高职单招录取后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5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5年高考。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待遇完全一样。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五章 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各类奖、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二)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700元/学年,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校内助学金1000-15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政策
(一)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生源为宁夏籍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具体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zsjy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 477202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第十八条 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唐和路211号。乘车路线:在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公交车到“宁夏幼儿师范”站点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