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1606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备注:1.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仅限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考生填报。
2.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10:00至3月10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志愿。
(二)单独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考生,仅限填报一所医学类院校中一个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无需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志愿填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准各市报送报名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后,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志愿信息。考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同时,还有意兼报其他院校其他专业的,可按照2025年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并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报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的乡医定向委培考生、退役军人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时政、职业认知、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科学、心理学五个模块,每个模块60分,总分300分,时长120分钟。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型均为选择题)。
3.职业技能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本岗位的基本职业素质和基本技能等,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60%)和技术技能测试(40%),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总分300分,时长120分钟。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型均为选择题)。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备注:测试的具体时间、考场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报考我院且省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学生须在2025年3月19日24点前采取在线支付方式完成缴费。校考测试费60元/考生,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核准的标准执行。
网上缴费进行如下操作:
①微信关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公众号
②点击“卫院服务”,选择“分类考试校考缴费”
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绑定
④选择收费项目“2025年校考测试费”,点击“立即缴费”
⑤点击缴费产生的订单在半小时内可以继续支付,超过时间未支付,再次点击缴费会产生新的订单。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拨打0557-3095129、0557-3095127咨询。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校考资格。
⑥缴费完成后可以进行校考准考证打印,具体办法将在我院招生网http://zsw.wbws.edu.cn公布。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学校测试成绩查询办法将在我院招生网http://zsw.wbws.edu.cn进行公布,成绩公布时间为3月27日,考生如对自己的校考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院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3月28日17:00前将查分申请表发至我院指定邮箱wbwszyxy@163.com,由我院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实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五)录取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院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后,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退役军人如果报考普通计划,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业认知”“逻辑思维能力”“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乡村医生定向委培计划。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安徽省教育厅下发相关文件执行,乡村医生定向委培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方式,根据培养县(市、区)委托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择优录取,乡村医生定向委培优先录取,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3.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4.技能拔尖人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等),以上材料于3月15日前拍照发至邮箱:wbwszyxy@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分类考试+免试+姓名+联系电话”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免试申请表》可在我院招生网http://zsw.wbws.edu.cn下载。
(二)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号)和《安徽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4〕55号),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3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乡村医生定向委培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不参加递补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年3月29日,我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和递补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2025年4月8-11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确认: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5年4月14-15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九、相关事宜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寄发。
(二)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有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到后学院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体检,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者,学院将进行处理。
(四)学费标准:学费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六)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十、其它须知
(一)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zsw.wbws.edu.cn或手机短信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309531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三)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详见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网或向学院招生办咨询。
(五)学生按照录取专业报到入学,如需进行专业调整,按照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六)考生一经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院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7-3095368、0557-3095125、18905574636
学院官方招生咨询QQ群:471126830、1032436730、805016718
学院网址:http://www.wbw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