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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5-2-28 16:08:43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在陕招生代码:80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1997年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第五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创新“三结合,五赋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共设有14 个教学单位,本科专业33个、高职专业19个。中药学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6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形成以医(药)为特色优势学科,构建了医(药)、经、管、工、文、教、艺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

学校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和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拥有陕西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陕西高校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陕西高校中药质量标志物创新团队、西咸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新型智库等特色鲜明的省厅级科研平台和团队22个。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74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获得省厅级科技成果奖37项。

学校积极拓展与国外优秀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模式,培养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已与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多国高等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了平台。

学校2015年招收普通专升本,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第五条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学校网址:http://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询电话:029-33814555  3381355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后勤处、纪委监审室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制定测评考核标准及组织测评考试,二级学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纪委监审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5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所有考生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方有资格参加预录取,具体如下: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专业类采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适应能力、应变能力、道德修养。

对“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笔试,考试时间2025年3月11日14:30-16:30。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面试+实践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技能、应变能力、道德修养。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对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专业类采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适应能力、应变能力、道德修养。

考点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第十二条  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5年3月11日至12日(每日9:00-17:0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综合评价考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12日(每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5年3月11日(14:30—16:30)。

第十四条2025年3月26日9:00前按照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五条我校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将第一轮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计划缺额仍超过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3%时进行递补预录取,我校将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申请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00至8日17:00。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于2025年4月6日17∶00前到校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2025年4月13日17∶00。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校签署政策的知晓书(政策知晓书包含: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后,再办理报到注册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或普通高中学习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老学考)按照A=50分,B=45分,C=40分,E=35分赋分规则,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A=(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40分,其他6科分别为30分),B=(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35分,其他6科分别为25分),C=(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30分,其他6科分别为20分),D=(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25分,其他6科分别为15分),E=(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20分,其他6科分别为10分)赋分规则,9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历人员

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值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面试+实践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道德修养、岗位技能等,分值200分。

(三)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免文化素质测试,录取时文化素质测试按300分计。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按专业代号顺序调剂到其他缺额专业。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历史)和体育类(历史)考生;对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物理)、艺术类(物理)和体育类(物理)考生;艺术(历史类)、艺术(物理类)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科类考生,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专业,只可预录取已参加2025 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且合格的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同青团干部500元;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500元;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干部10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zs.csiic.com)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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