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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更新:2025-2-19 14:35:11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管理,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017。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卡尔加里路1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2025年拟开设单独招生专业为护理、助产(限女生)、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物制剂技术共11个专业。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www.hljea.org.cn)公布结果为准。

第十条 所有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四人间为1200元/年,六人间为800元/年。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要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考生以报名时提交信息中的手机号关注“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并进行线上缴费。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具体报名及志愿填报,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办法执行。

第六章 测试形式和办法

第十三条 考生以报名时提交信息中的手机号,注册并登录钉钉软件,接受学校组织邀请,获取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基础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日俄)三个科目,考试内容以中学(普高、职高、技校、中专)所学知识为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行为规范、专业素养。

第十五条 测试成绩及内容:“文化基础测试”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第一阶段测试后,若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学校第二阶段测试。

第七章 录取方式及原则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于同分末段考生,按照“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测试”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5年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5年职教高考报名。

第十九条 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与2025年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一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补充,“奖、助、贷、勤、补、捐、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具体实施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9-5885647 0459-5816639

纪检申诉电话:0459-5813381

招生传真电话:0459-5885647

学校网址:http://www.dqygz.com

电子邮箱:3658542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