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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5-2-24 17:25:00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32号)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1119号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中国凉都”六盘水市,占地800余亩。是贵州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院校、能源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建院以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有普通全日制高职在籍学生近9000人,教职工486人,专任教师387人,硕士学位109人,高级职称119人,双师型教师262人。近年来,师生在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90余项,在双创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120余项,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此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以下计划仅供参考)

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面向我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的“专项类”三种类型。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2025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

2.中职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3.专项类:我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由考生就读(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考核评价;退役军人考生,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考核评价;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由在我省常住地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考核评价;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由所在企业(单位)考核评价。

2.考生评价的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以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实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检查

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报考我院的专项类考生须按我院要求参加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流程

1.高中类、中职类考生: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27号)执行。

2.专项类考生: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32号)执行。

(1)退役军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退出现役证》、我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农民工: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社区居住证明等)。

(3)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失业登记证明等。

(4)企业员工: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考生在报名前需开通工资发放银行的网上银行功能,手机上下载该银行APP。

(5)高素质农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参加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6)基层农技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院校专业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按照志愿填报规则填报我院的六个专业志愿。

2.填报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的招生章程,按照志愿填报规则填报。

3.志愿征集: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我院招生章程按照志愿填报规则填报我院缺额专业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第一轮录取时成绩,对跨专业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第九条 考试安排

考试内容及时间

1.“高中类”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我院要求的“高中类”考生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中职类”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报考我院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测试。

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3.“专项类”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我院要求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

2025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六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下开展。

(一)录取说明

我院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二)录取成绩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

(三)其他录取说明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对口专业就读。

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录取。该类考生若报名参加非“专项类”考试,视为自愿放弃免试资格。

3.“五年一贯制”、“3+3”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经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转录成功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入学报到时,未取得中职毕业证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专业特殊要求

(一)护理: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不在此要求的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建议慎重填报。

(二)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山地质、应急救援技术:鉴于工作性质,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 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为3850元/学年;住宿费为1100元/学年·生(6人间)、900元/学年·生(8人间);书费据实收取。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评选相关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生、二等600元/学年·生。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高职(专科)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一档3500元/学年·生、二档3000元/学年·生、三档2500元/学年·生,按学年分学期发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助对象为“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中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高校在校学生。专科(高职)资助项目和标准: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学年·生;

(2)免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生。

第十五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学费补偿代偿。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学院设有应征地为学校的激励政策,应届毕业生入伍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入伍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三)贫困学生绿色通道。新生在入学时如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四)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贫困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专项类考生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考生须对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进行自查,对报考身份负责。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合格的,注册学籍。入学三个月内,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薛老师、龙老师、胡老师

咨询电话:0858-8332132/8332655

监督电话:0858-8320709

传      真:0858-6709975

学院网址:http://www.lpszy.cn

学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1119号

邮      编:553000

学院官微: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lpszydy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