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二、学校代码:16205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职业本科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
七、学校网站:http://www.gxnzd.edu.cn/
八、招生网站:http://www.gxnzd.edu.cn/zs/
九、咨询电话:0771—3246471、3277701
十、监督电话:0771—2624041
十一、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二、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全日制高职对口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中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六条 2025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http://www.gxnzd.edu.cn/zs/,下同)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下同)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第三章 考生申报
第七条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3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八条 申报方法
我校是“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联盟测试线上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直接选择“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gxnzd.edu.cn/),点击报名飘窗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第九条 缴费
高职对口测试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科·人*2科),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第十条 打印准考证
申报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点击“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 联合测试
第十一条 所有报考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第十二条 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9:00-11:00。
第十三条 测试方式
测试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现场测试方式,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请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第十四条 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测试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等内容组成,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
一、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3门科目,每门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技能:包括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共300分。
考生可登录“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或“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查看模拟样题。
三、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相关奖项之一的(见第十八条,第一点“对口免试生条件”),可向联盟提出“对口免试生”资格认定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为“对口免试生”。“对口免试生”仍须参加高职对口联合测试,其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文化素质成绩以实测成绩计。
第十五条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考试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 考点和考场由申报系统自动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第六章 成绩构成
第十七条 成绩构成
高职对口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3门科目,每门100分,共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共300分)及加分组成。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第十八条 免试及加分政策
一、对口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考生,经审核被认定为“对口免试生”的,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
序号 | 免试申报条件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选拔赛获金奖的。 |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免试; 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只认可考生在2022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2025年3月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奖考生除外)。 |
2 |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的,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 | |
3 | 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赛区选拔赛获金奖且在项目团队中排名前5的。 |
二、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2025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3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3.只认可考生在2022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2025年3月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奖考生除外)。 |
4 | 在国家其他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考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③获得“对口免试生”资格的考生,按照上述加分项目的“第4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免试、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在申报截止时间后至3月30日前获得免试条件中规定的奖项(以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可以在3月30日前按要求补充材料申请免试资格,联盟将按照教育厅下达的获奖文件开展审核工作后,公布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免试资格及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www.gxzslm.cn/)公示。
第十九条 成绩查询及排序规则
一、成绩查询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或“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总成绩低于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不予录取。
二、排序规则
高职对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③文化素质测试成绩,④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⑤语文科成绩,⑥数学科成绩,⑦英语科成绩。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二十条 已参加“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资格。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24日10:00至25日10:00再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情况,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第二十一条 志愿填报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首次登录时,根据系统登录提示登录系统,成功登录后须按照提示完善基本信息。
高职对口招生批(含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二条 投档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7日
具体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检索完成,因所填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但勾选“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时位次高者优先)调剂至专业组内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勾选“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三、不参加联合测试、成绩为零或总成绩未达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对于勾选“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但没有填报中高职联合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不将考生调剂录入专业组内办学点相关专业。
五、根据招生专业计划缺额和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后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二十四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第二十五条 我校于8月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民族或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高职对口招生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专科层次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第二十七条 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重点提示 |
2月20日9:00 至 3月8日18:00 | 网上申报及缴费 | 1.申报: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直接选择“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gxnzd.edu.cn/),点击报名飘窗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2.缴费: 通过“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缴费截止时间:3月8日18:00。报考费110元/人。 |
2月 20日 至 3月8日 | 免试、加分申报 | 考生完成测试申报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3月20日9:00至 3月23日9:00 | 打印 准考证 | 报名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
3月23日 9:00-11:00 | 对口联合测试 | 1.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测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素质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 2.入场要求: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 |
4月1日后 | 成绩 查询 |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成绩,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
4月11日 至 4月13日 | 填报 志愿 | 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4日至25日参加志愿征集,具体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
4月17日 至 4月27日 | 录取 (含征集志愿) |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为 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 |
4月28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查询录取状态。 按广西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及录取。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其他分类招生录取。 |
8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
9月 | 报到 | 新生根据录取专业按照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到我校报到。 |
第九章 附 则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通过“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2.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非联盟成员院校名单